常 州 外 國 語 學 校
關于評選第七屆“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學科名教師”評選的通知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yè)發(fā)展標準》、《構建更具特色和實驗性的創(chuàng)新型高品質學校——常州外國語學校(2019-2021)發(fā)展規(guī)劃》,提升我校教師學科專業(yè)素養(yǎng),提高中青年教師教育教學整體水平,經(jīng)研究決定,擬評選常州外國語學校第七屆“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學科名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導機構
組 長:曹慧
副組長:黃金松、黃 蕓、楊宗奇
領導小組成員:歐云、金菊、李娟、解華志、謝敏英、吳辰怡、姜慶軍、各教研組長
二、評選對象
1.常外在編、在職、在崗教師,且?guī)煹赂呱?,為人師表?/span>
2.在教育教學第一線、教學效果好、教書育人成績突出,且對同行有一定引領示范作用;
3.市“教學能手”和“骨干教師”可相應提高一級參評校級“骨干教師”和“學科帶頭人”,校級“學科帶頭人”以上稱號可以評選“學科名教師”,并優(yōu)先考慮;
4.市“學科帶頭人”不在校“骨干教師”和“學科帶頭人”評選范圍。
三、評選流程
(一)第一階段:動員發(fā)動、自主報名、資格審核
1.動員發(fā)動
召開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會議,傳達評選目的、要求及相關時間安排。各教研組需以組為單位做好宣傳發(fā)動,對照推選。
2.自主報名
教師對照評選條件自主報名,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3。
3.教研組審核
教研組對自主報名的教師進行資格初審,并在評選呈報表中給出審核意見。基本評選條件不符的教師一律不得報送,以教研組為單位將符合條件的教師名單填寫好附件4,并報送課教處。
4.課教處審核
課教處將對上報教師名單進行資格復審,并將審核通過人員報送評審領導小組。
(二)第二階段:過程性考核
1.教育教學理論考試(考試時間5月28日下午4點)
教育教學理論考試,滿分為100分。教師在指定時間、地點進行封閉測試。參評對象只有理論考試合格,才能參與下兩個階段的考評。常州市基本功比賽一等獎或江蘇省基本功比賽二等獎以上獲得者;職稱評選中教育教學理論及教科研均為優(yōu)秀者,可免于理論考試。
2.教科研能力考評(考評時間6月11日下午4點)
采用外聘專家盲審論文及課題的形式進行。
(1)通過教育教學理論考試并參評學科帶頭人、學科名教師的申報人需提供近五年內在省級以上發(fā)表的2篇論文、1個市級以上主持或參與課題(國家、省、市規(guī)劃辦和省教研室組織的,不含子課題)中期評估報告或結題報告。
(2)通過教育教學理論考試并參評骨干教師需提供近五年內在省級以上發(fā)表的1篇論文及1個校(區(qū))級以上參與課題中期評估報告或結題報告。
3.教學能力與信息技術應用考核(考評時間6月25日)
采用希沃知識膠囊錄制(時間30分鐘)的形式進行教學能力測評,依據(jù)各科課程標準為基本依據(jù),自選內容,錄制知識膠囊。曾經(jīng)參與過市精品課拍攝、在市級基本功競賽、評優(yōu)課比賽或市級信息化能手比賽一等獎、在省級基本功競賽、評優(yōu)課比賽或信息化能手比賽二等獎及以上者,可以免于該項考核。
(三)第三階段:綜合評審
通過前面三個階段(理論考試、教科研考評、教學能力與信息技術應用考核)的老師,準備紙質材料,領導小組進行綜合評審。
四、材料報送及時間安排
1.各教研組長將“常州外國語學校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學科名教師自主報名匯總表”(附件4),校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學科名教師評選呈報表(附件5、6、7、)于5月27日前電子稿、簽字后的打印稿同時報送教務員馮立忱老師處。
2.5月28日前將教科研能力考評流程中盲審的論文和課題(全部為紙質稿,發(fā)表論文原件、電子稿),送交到課教處姜慶軍老師處。
3.6月25日課教處將組織所有參評教師教學能力考查,所有教師將錄制好的知識膠囊于前報送課程與教學處姜慶軍老師處。
五、表彰獎勵
(一)物質獎勵
校骨干教師:三年內每年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享受每年1500元教科研津貼,按年度考核發(fā)放。三年期滿后,不再享受教科研津貼,繼續(xù)保留榮譽稱號。
學科帶頭人:三年內每年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享受每年2500元教科研津貼,按年度考核發(fā)放。三年期滿后,不再享受教科研津貼,繼續(xù)保留榮譽稱號。
學科名教師:三年內每年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享受每年5000元教科研津貼,按年度考核發(fā)放。三年期滿,不再享受教科研津貼,保留榮譽稱號。
(二)精神鼓勵
1.凡評選為校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學科名教師的教師由學校頒發(fā)榮譽證書;
2.凡評選為校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學科名教師,學校在推薦市級及以上教學類、綜合類表彰的候選人時,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推薦;
3.凡評選為校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學科名教師的教師,學校在確定外出學習和出國培訓的人員時,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考慮。
(三)獎勵的中止
凡評選為校“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學科名教師”的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若違反本《通知》第六條管理辦法中任一條的規(guī)定,即中止其該學年的物質獎勵和相應的精神鼓勵。
六、管理辦法
凡被評選為校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學科名教師的教師必須做到:
1.為人師表、風清氣正,杜絕各類違反師德和學校教育教學常規(guī)的行為;
2.每學年開一節(jié)校級及以上公開課、研究課、示范課等;
3.每學期教育教學滿意度測評達到90%以上;
4.每學年至少在省級期刊發(fā)表一篇有較高學術水平的教育教學管理論文;或至少一篇論文在常州市教科院學科年會論文評選中獲二等獎以上。
5.學科名教師需組建學科教師團隊,開展課題研究;三年內有市級及以上課題立項并開展研究,且有學科核心期刊或專著成果,可向學校申報審核,額外獲得學校1萬元學術獎勵。
七、本《通知》解釋權歸常州外國語學校校長室。
常州外國語學校
2020年5月7日
![]() ![]() |